健康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技术指引 (试行)
(上接8831期)
第三章 勤于洗手
第一条 在做饭、吃东西、清理伤口、服药、摘下或戴上隐形眼镜等事情之前要洗手,摸过生肉、上完厕所、换尿布、碰触动物、打喷嚏、接触病人,以及触摸其他可能被感染的物品后要洗手。
第二条 参照“七步洗手法”规范洗手。洗手尽量使用流动水和肥皂,揉搓20秒以上,而且手腕、指缝等易被忽视的部位也要顾及到。
第一步(内):洗手掌,流水湿润双手,涂抹洗手液(或肥皂),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第二步(外):洗背侧指缝, 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第三步(夹):洗掌侧指缝,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揉搓;
第四步(弓):洗指背,弯曲各手指关节,半握拳把指背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第五步(大):洗拇指,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第六步(立):洗指尖,弯曲各手指关节,把指尖合拢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第七步(腕):洗手腕、手臂,揉搓手腕、手臂,双手交换进行。
第四章 分餐公筷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指引所提出的餐饮业分餐公筷,适用于云南省内餐馆、宾馆、饭店等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企业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食堂。
第二条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积极履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职责,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遏制舌尖浪费,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第三条 完善和实施分餐公筷制度。餐饮服务单位要树立“分餐公筷”理念,围绕分餐制服务模式的落地落实,在厨房设施、炊具选用、餐具配置、原料采购、菜谱设计、菜点等重点方面进行创新设计,重构服务流程,提供分餐服务。
第四条 餐饮服务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及“节俭养德”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或“光盘行动”或“文明餐桌”宣传提示。如海报、标语、字幕等,营造良好氛围,提醒、引导客人使用公筷公勺,促进习惯的养成。通过深入研究消费需求,不断创新分餐方法,引导公众改变用餐习惯,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水平。
第五条 公筷公勺配置要求。
(一)公筷公勺是为保障两人及以上的同桌就餐卫生而配置的、用以夹取菜点、舀盛汤食而设置的公用筷子、勺子,是在就餐过程中不与就餐者嘴直接接触的公用分餐工具。
(二)公筷公勺,应以一双筷子、一个筷托(套)、一只勺子、一个勺托组成完整的一套。
(三)公筷公勺,在其造型、色彩、材质等方面应尽量与私筷私勺有明显区分,宜印制“公筷”的标识或提示语,增强辨识度,同时起到提醒、引导宾客正确使用的作用。
(四)公筷公勺可根据就餐人数采取至少每两人摆放一套公筷公勺;或者根据菜品的份数至少每两份菜品摆放一双公筷,每份汤品摆放一只公勺。有条件的,也可每菜或每人摆放一套公筷公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