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依法协调解决一起拖欠民工工资信访案

刊发时间:2020-11-18 A3版  作者:李世侯

  本报讯   (通讯员  李世侯)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市信访局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及时高效协调处理信访人初信初访,妥善化解疫情期间信访矛盾和问题,有效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让信访人深切感受人民政府为民解忧情怀。
  今年7月31日下午、8月5日上午,临沧市辖区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承包部第三分部某劳务公司民工王某等12人,带着出门简易行装,先后两次集体到市信访局上访,反映其为劳务公司负责的桥梁孔桩工程现场施工人员,3月2日从东北老家到工地施工,7月12日现场施工结束,历时5个多月,经民工单方结算施工产值,全部民工应得劳务费共57.0783万元,劳务公司拒不出面结算认可并支付劳务费。民工多次找第三分部领导督促解决始终未见结果,情急之下,民工集体走访讨薪,部分民工情绪较为激动,怨声载道,在接访现场手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断示意接访工作人员,口气坚决、笃定:“我们相信政府,找政府反映问题,这上面说得清清楚楚(指条例相关规定),政府要为民工做主,不解决问题我们不走人……”反复请求协调解决,强调“有事才找政府,坚信政府是最大的靠山”,要求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误工费、交通费和返乡隔离费。
  王某等人现场施工结束之日,原本计划领取劳动收入后立刻返乡回老家,未曾想到劳务公司满口承诺,却未见行动,半个多月仍未结算支付民工工资,心想遥遥无期等待的日日夜夜,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无奈之下想到了求助政府,寄希望于政府给予协调解决。于是,相互间邀约集体到市信访局上访,信访局组织人员接访了解情况后,迅速协调交通、人社部门以及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部进行督促解决,并明确自来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支付、清场等所有工作。王某等人看到希望,欣然接受信访局协调处理意见,在感谢声中纷纷离开接访大厅。
  信访局第一次接访、协调时间不到两个小时,似乎比较顺利,认为王某等人诉求应该在明确时间内得到及时到位解决,正等待交通部门反馈办理情况后审核办结该信访件,结果事与愿违。第6个工作日上午9时,王某等人愁容满面,再次到市信访局接访大厅集体重复上访,指责第三分部和劳务公司严重不负责任,相互推诿,谁都不愿意支付民工工资,对能否足额领取劳务费等问题产生了质疑。部分民工情绪失控,把矛盾指向第三分部参加接访的领导,现场气氛比较紧张……此时,接访疏导、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接访处理等工作几乎同步进行,第二次协调工作进入实质性问题,民工情绪随之稳定。
  经协调,劳务公司拒绝配合协调工作,第三分部能拨资金只有民工保证金和应付资金部分,缺口10万余元。根据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第三分部应履行代支付民工工资清偿责任,是否清偿,请示总承包部后于当日14:30前答复,协调工作被迫暂停。下午,协调工作继续进行,第三分部反馈可拨付民工保证金和应付资金,且按程序办理需4个工作日,协调工作再度陷入僵局。按照新条例规定,总承包部应当履行支付民工工资清偿兜底责任,信访局立即通知总承包部负责人前往现场参加处理。19时许,总承包部负责人到场并承诺8月9日支付民工工资,此前新产生费用一并承担。王某等人再次接受协调处理意见离开信访局。9日上午,经第三分部、劳务公司、民工3方共同认定民工工资49.0916万元,在信访局以现金支付方式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信访人王某等12人深受感动,于8月10日上午,集体把“一心解民难,人民好信访”锦旗送到临沧市信访局,带着感谢信访局协调处理被拖欠民工工资。至此,经过3次组织协调,让信访人疑虑重重的信访诉求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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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依法协调解决一起拖欠民工工资信访案

刊发时间:2020-11-18 A3版  作者:李世侯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李世侯)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市信访局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及时高效协调处理信访人初信初访,妥善化解疫情期间信访矛盾和问题,有效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让信访人深切感受人民政府为民解忧情怀。
  今年7月31日下午、8月5日上午,临沧市辖区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承包部第三分部某劳务公司民工王某等12人,带着出门简易行装,先后两次集体到市信访局上访,反映其为劳务公司负责的桥梁孔桩工程现场施工人员,3月2日从东北老家到工地施工,7月12日现场施工结束,历时5个多月,经民工单方结算施工产值,全部民工应得劳务费共57.0783万元,劳务公司拒不出面结算认可并支付劳务费。民工多次找第三分部领导督促解决始终未见结果,情急之下,民工集体走访讨薪,部分民工情绪较为激动,怨声载道,在接访现场手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断示意接访工作人员,口气坚决、笃定:“我们相信政府,找政府反映问题,这上面说得清清楚楚(指条例相关规定),政府要为民工做主,不解决问题我们不走人……”反复请求协调解决,强调“有事才找政府,坚信政府是最大的靠山”,要求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误工费、交通费和返乡隔离费。
  王某等人现场施工结束之日,原本计划领取劳动收入后立刻返乡回老家,未曾想到劳务公司满口承诺,却未见行动,半个多月仍未结算支付民工工资,心想遥遥无期等待的日日夜夜,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无奈之下想到了求助政府,寄希望于政府给予协调解决。于是,相互间邀约集体到市信访局上访,信访局组织人员接访了解情况后,迅速协调交通、人社部门以及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部进行督促解决,并明确自来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支付、清场等所有工作。王某等人看到希望,欣然接受信访局协调处理意见,在感谢声中纷纷离开接访大厅。
  信访局第一次接访、协调时间不到两个小时,似乎比较顺利,认为王某等人诉求应该在明确时间内得到及时到位解决,正等待交通部门反馈办理情况后审核办结该信访件,结果事与愿违。第6个工作日上午9时,王某等人愁容满面,再次到市信访局接访大厅集体重复上访,指责第三分部和劳务公司严重不负责任,相互推诿,谁都不愿意支付民工工资,对能否足额领取劳务费等问题产生了质疑。部分民工情绪失控,把矛盾指向第三分部参加接访的领导,现场气氛比较紧张……此时,接访疏导、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接访处理等工作几乎同步进行,第二次协调工作进入实质性问题,民工情绪随之稳定。
  经协调,劳务公司拒绝配合协调工作,第三分部能拨资金只有民工保证金和应付资金部分,缺口10万余元。根据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第三分部应履行代支付民工工资清偿责任,是否清偿,请示总承包部后于当日14:30前答复,协调工作被迫暂停。下午,协调工作继续进行,第三分部反馈可拨付民工保证金和应付资金,且按程序办理需4个工作日,协调工作再度陷入僵局。按照新条例规定,总承包部应当履行支付民工工资清偿兜底责任,信访局立即通知总承包部负责人前往现场参加处理。19时许,总承包部负责人到场并承诺8月9日支付民工工资,此前新产生费用一并承担。王某等人再次接受协调处理意见离开信访局。9日上午,经第三分部、劳务公司、民工3方共同认定民工工资49.0916万元,在信访局以现金支付方式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信访人王某等12人深受感动,于8月10日上午,集体把“一心解民难,人民好信访”锦旗送到临沧市信访局,带着感谢信访局协调处理被拖欠民工工资。至此,经过3次组织协调,让信访人疑虑重重的信访诉求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