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划定1164个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刊发时间:2020-11-18 A1版  作者: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明确以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目标,加强统筹衔接,强化空间管制,采取分类保护、分区管控措施,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结合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保护需要,全省共划分116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各类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着力构建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116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共383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主要分布在滇西北山区、南部边境山区、哀牢山和无量山、滇东南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区、金沙江干热河谷、高原湖泊湖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共652个,包含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弱扩散区等,主要分布在滇中城市群、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各类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城镇规划区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共129个,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
  到2020年底,初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成果共享和应用。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数据共享系统和成果应用机制,形成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的区域生态环境管理格局。
  云南日报记者  胡晓蓉
  原载《云南日报》2020年11月17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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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划定1164个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刊发时间:2020-11-18 A1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明确以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目标,加强统筹衔接,强化空间管制,采取分类保护、分区管控措施,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结合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保护需要,全省共划分116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各类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着力构建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116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共383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主要分布在滇西北山区、南部边境山区、哀牢山和无量山、滇东南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区、金沙江干热河谷、高原湖泊湖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共652个,包含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弱扩散区等,主要分布在滇中城市群、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各类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城镇规划区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共129个,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
  到2020年底,初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成果共享和应用。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数据共享系统和成果应用机制,形成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的区域生态环境管理格局。
  云南日报记者  胡晓蓉
  原载《云南日报》2020年11月17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