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技术指引 (试行)

刊发时间:2020-11-20 A2版  作者:

  (上接8836期)
  第八条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部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全面创建无烟学校标准:有符合创建全面无烟环境原则的控烟制度和有效的实施计划;学校大门口或各入口处有明确的提示进入无烟学校的告示牌,校内重点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学校所有场所无吸烟区或者吸烟室;学校所有区域(包括室内和室外)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学校所属区域无烟草制品销售;学校所属区域无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学校所有场所无烟具;学校有关于无烟学校创建的宣传和数育;学校安排有烟及二手烟危害等相关控烟宣传内容;学校召开会议不得用烟招待,不得摆放烟具;学校设有控烟监督员,对学校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
  第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创建无烟学校标准:有符合创建全面无烟环境原则的控烟制度和有效的实施计划;学校大门口或各入口处有明确的提示进入无烟学校的告示牌,校园内有清晰的吸烟区指示标识,校内重点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除学校制定的室外吸烟区外,其他区域无人吸烟;学校所有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域、吸烟室,无吸烟工具;学校规定禁烟区域内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学校管辖区域无烟草制品销售;学校所属区域无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学校有关于无烟学校创建的宣传和数育;学校召开会议不得用烟招待,不得摆放烟具;学校设有控烟监督员,对学校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
  第十条 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公交车(地铁)、银行网点、营业厅(邮政、移动、电信、联通)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第十一条 规范使用禁烟标识
  第十二条 加强有害饮酒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饮酒、少饮酒、不酗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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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5日  第8837期 往期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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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技术指引 (试行)

刊发时间:2020-11-20 A2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上接8836期)
  第八条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部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全面创建无烟学校标准:有符合创建全面无烟环境原则的控烟制度和有效的实施计划;学校大门口或各入口处有明确的提示进入无烟学校的告示牌,校内重点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学校所有场所无吸烟区或者吸烟室;学校所有区域(包括室内和室外)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学校所属区域无烟草制品销售;学校所属区域无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学校所有场所无烟具;学校有关于无烟学校创建的宣传和数育;学校安排有烟及二手烟危害等相关控烟宣传内容;学校召开会议不得用烟招待,不得摆放烟具;学校设有控烟监督员,对学校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
  第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创建无烟学校标准:有符合创建全面无烟环境原则的控烟制度和有效的实施计划;学校大门口或各入口处有明确的提示进入无烟学校的告示牌,校园内有清晰的吸烟区指示标识,校内重点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除学校制定的室外吸烟区外,其他区域无人吸烟;学校所有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域、吸烟室,无吸烟工具;学校规定禁烟区域内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学校管辖区域无烟草制品销售;学校所属区域无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学校有关于无烟学校创建的宣传和数育;学校召开会议不得用烟招待,不得摆放烟具;学校设有控烟监督员,对学校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
  第十条 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公交车(地铁)、银行网点、营业厅(邮政、移动、电信、联通)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第十一条 规范使用禁烟标识
  第十二条 加强有害饮酒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饮酒、少饮酒、不酗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