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运用“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

刊发时间:2020-12-29 A3版  作者:陈志敏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志敏)   今年来,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花大力气、下足功夫、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59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550人(次)占92.9 %。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约谈“一把手”、召开乡镇(农场)党委书记座谈会等形式,压实主体责任,助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觉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综合运用函询约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并充分利用沧源县纪委监委网站和佤山清风公众号在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送廉政短信及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强化日常监督和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
  同时,把常态化警示教育作为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抓手,在重要时间节点前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注重开展任前谈话,引导新任职领导干部正确履职担当,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179人廉政谈话。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还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重大项目推进、扫黑除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人防工作、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27个,向18个单位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共30份,提出整改建议69个,督促整改问题64个。
  2020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大操大办、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以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突出问题,派出135个监督检查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2个,对报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12名科级党员干部进行事前提醒谈话。
  为防止“一谈了之”,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以及当事人整改不认真、屡次再犯的连同党委(党组)一并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返回
2024年05月02日  第8876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沧源运用“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

刊发时间:2020-12-29 A3版  作者:陈志敏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志敏)   今年来,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花大力气、下足功夫、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59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550人(次)占92.9 %。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约谈“一把手”、召开乡镇(农场)党委书记座谈会等形式,压实主体责任,助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觉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综合运用函询约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并充分利用沧源县纪委监委网站和佤山清风公众号在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送廉政短信及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强化日常监督和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
  同时,把常态化警示教育作为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抓手,在重要时间节点前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注重开展任前谈话,引导新任职领导干部正确履职担当,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179人廉政谈话。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还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重大项目推进、扫黑除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人防工作、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27个,向18个单位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共30份,提出整改建议69个,督促整改问题64个。
  2020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大操大办、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以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突出问题,派出135个监督检查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2个,对报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12名科级党员干部进行事前提醒谈话。
  为防止“一谈了之”,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以及当事人整改不认真、屡次再犯的连同党委(党组)一并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