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推出“四化” 落实“两个责任”

刊发时间:2021-01-09 A3版  作者:

  去年以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在机制创新上着力,以定责清单化、履责规范化、考责绩效化、追责精准化为抓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
  定责清单化。协助县委制定全县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细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以及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做到明责知责。制定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35项,协助县委细化主体责任53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履责规范化。坚持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对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工作标准等作出具体规范,详实记录责任落实全过程,固化工作成果。出台《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累计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28件,给予党纪政务及问责处理35人;出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十带头、十严禁”》,开展监督检查1192批次3075人次,督促整改问题1046条;出台《“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突出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
  考责绩效化。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考评,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管理、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并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追究责任。
  追责精准化。以“7个1”监督机制,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组等方式,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督促整改问题170个。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32人次。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强化正向激励,体现关心关爱,为4名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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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第8887期 往期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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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推出“四化” 落实“两个责任”

刊发时间:2021-01-09 A3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去年以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在机制创新上着力,以定责清单化、履责规范化、考责绩效化、追责精准化为抓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
  定责清单化。协助县委制定全县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细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以及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做到明责知责。制定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35项,协助县委细化主体责任53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履责规范化。坚持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对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工作标准等作出具体规范,详实记录责任落实全过程,固化工作成果。出台《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累计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28件,给予党纪政务及问责处理35人;出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十带头、十严禁”》,开展监督检查1192批次3075人次,督促整改问题1046条;出台《“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突出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
  考责绩效化。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考评,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管理、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并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追究责任。
  追责精准化。以“7个1”监督机制,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组等方式,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督促整改问题170个。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32人次。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强化正向激励,体现关心关爱,为4名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