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第六批总体办理情况的报告

刊发时间:2021-04-21 A2版  作者: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4月12日,我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59号”交办第六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六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涉及临沧市共2件,其中,第1件编号为X2YN202104110009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为“永德县辉伟石膏有限公司在永康镇朝阳村委会风吹山村民小组开采石膏石,导致农田污染和农作物受损”;第2件编号为X2YN202104110012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为“临沧育红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山外村二组)超经营范围存放、处置、转移废矿物油”。
  接转办单后,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责成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举报件转办至相关县(区)及市直部门,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办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六批第1件交办信访举报问题(X2YN202104110009)限期整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专题会专题听取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批示。4月13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倪正刘深入永德县调研督导转办问题办理整治落实情况,市迎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洪斌同志多次到临翔区、永德县实地督导。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属实情况。经核查,第六批第1件交办信访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第2件交办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重复举报件数和相关情况。第六批第1件举报件为重复举报件,第2件举报件不属于重复举报件。第1件举报件与2021年4月9日“云环督转〔2021〕14号”转办的第三批编号为D2YN202104080035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朝阳村委会风吹山组的辉伟石膏有限公司矿区非法开采石膏石,侵占33户农田;运输车辆带来的扬尘污染上百户农民的农作物,矿区废石渣和弃土随意乱堆,该公司两个开采点,一个手续不齐全,一个完全没有)来电投诉内容有重复;2件举报件与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我市收到的举报件无关联。
  (三)总体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举报“永德县辉伟石膏有限公司在永康镇朝阳村委会风吹山村民小组开采石膏石,导致农田污染和农作物受损”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办理情况:一是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永康镇政府于2021年4月10至12日,对该村石膏石运输道路扩建废土落石覆盖耕地、边坡坍塌、耕地耕作层损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组织农户到实地进行具体地块指认核实。二是运输车辆通过道路为农村机耕路未硬化,运输车辆通过产生扬尘,但对农作物造成的影响和受损程度难以定性定量,采取与群众现场认定方式协商解决。
  2.关于举报“临沧育红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山外村二组)超经营范围存放、处置、转移废矿物油”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一是该公司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02MA6KD2RQ7M,经营范围:废矿物油、废油沾染物、废旧电瓶、机油格、机油桶、废旧塑料、废旧编织袋的回收及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及销售、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及销售。二是该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取得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L5309000003,有效期限: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4日,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900—214—08、900—199—08,合计规模2000t/a)、HW49其它废物(废旧铅酸电池,废物代码:900—044—49,规模2000t/a)。三是该公司与漾濞县鑫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有废矿物油收集、运输、处置合同,与云南德宏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芒市东驿物流分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转运合同。四是经现场核查,临沧育红商贸有限公司现贮存有废矿物油78.48吨,未储存废铅蓄电池及其它危险废物,未发现有废机油、废电瓶等的处置设施设备;经核查该公司2020年11月以来的经营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超经营范围存放、处置、转移废矿物油的情况。
  三、处理整改情况
  经查证,本批次转办的2件举报件,立行立改1件、限期整改1件(重复举报件)。截至4月19日18:00,对第六批交办问题,立行立改共1件,限期整改共1件;当日下达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问责0人。
  第六批第1件举报问题属于限期整改,即:永德县伟石膏有限公司在永康镇朝阳村委会风吹山村民小组开采石膏石,导致农田污染和农作物受损问题。处理情况:一是永德县已对所涉农户耕地损坏、农作物受损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已完成核实工作,锁定受损农户户数、农田面积,其中,道路占用耕地18.785亩、涉及农户18户、每亩赔偿31000元,共计58.2335万元;覆压覆盖耕地受损面积82.968亩、涉及农户28户、每亩赔偿1000元,具体赔偿金额按受损年度计算,共计67.3112万元。二是车辆运输带来少量落石扬尘造成农作物受损耕地面积42.4亩、涉及农户15户,每亩赔偿500元,具体赔偿金额按受损年度计算,共计18.608万元;涉及其他赔偿农户2户,共计0.46万元。占用受损耕地面积、户数及赔偿标准,已经农户、企业、村民小组、村委会、永康镇司法所五方认定,企业已与涉及农户全部签订赔偿协议。经工作组协调,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完成全部144.6127万元赔付资金兑付工作。
  四、总体办结情况
  已办结2件。
  五、信息公开情况
  收到转办件后,临沧市及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级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ztzl85/zysthjbhdc/index.html)及时公示交办举报件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永德县在永德县广播电视台《永德新闻》、永德新闻公众号、七彩云端APP等栏目持续报道关于《永德县迅速行动整治风吹山违规采矿点》整治有关情况,公示转办件清单,并将相关宣传报道情况及时报送市委宣传部;临翔区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lx.gov.cn/lxqrmzf/lxqrmzf/ztzl3/zysthjbhdc18/698486/index.html)公开举报内容及办理情况(http://www.ynlx.gov.cn/lxqrmzf/lxqrmzf/ztzl3/zysthjbhdc18/700415/index.html)。
  六、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全面准确核实举报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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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4月12日,我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59号”交办第六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六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涉及临沧市共2件,其中,第1件编号为X2YN202104110009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为“永德县辉伟石膏有限公司在永康镇朝阳村委会风吹山村民小组开采石膏石,导致农田污染和农作物受损”;第2件编号为X2YN202104110012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为“临沧育红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山外村二组)超经营范围存放、处置、转移废矿物油”。
  接转办单后,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责成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举报件转办至相关县(区)及市直部门,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办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六批第1件交办信访举报问题(X2YN202104110009)限期整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专题会专题听取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批示。4月13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倪正刘深入永德县调研督导转办问题办理整治落实情况,市迎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洪斌同志多次到临翔区、永德县实地督导。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属实情况。经核查,第六批第1件交办信访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第2件交办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重复举报件数和相关情况。第六批第1件举报件为重复举报件,第2件举报件不属于重复举报件。第1件举报件与2021年4月9日“云环督转〔2021〕14号”转办的第三批编号为D2YN202104080035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朝阳村委会风吹山组的辉伟石膏有限公司矿区非法开采石膏石,侵占33户农田;运输车辆带来的扬尘污染上百户农民的农作物,矿区废石渣和弃土随意乱堆,该公司两个开采点,一个手续不齐全,一个完全没有)来电投诉内容有重复;2件举报件与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我市收到的举报件无关联。
  (三)总体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举报“永德县辉伟石膏有限公司在永康镇朝阳村委会风吹山村民小组开采石膏石,导致农田污染和农作物受损”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办理情况:一是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永康镇政府于2021年4月10至12日,对该村石膏石运输道路扩建废土落石覆盖耕地、边坡坍塌、耕地耕作层损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组织农户到实地进行具体地块指认核实。二是运输车辆通过道路为农村机耕路未硬化,运输车辆通过产生扬尘,但对农作物造成的影响和受损程度难以定性定量,采取与群众现场认定方式协商解决。
  2.关于举报“临沧育红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文伟社区山外村二组)超经营范围存放、处置、转移废矿物油”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一是该公司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02MA6KD2RQ7M,经营范围:废矿物油、废油沾染物、废旧电瓶、机油格、机油桶、废旧塑料、废旧编织袋的回收及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及销售、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及销售。二是该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取得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L5309000003,有效期限: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4日,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900—214—08、900—199—08,合计规模2000t/a)、HW49其它废物(废旧铅酸电池,废物代码:900—044—49,规模2000t/a)。三是该公司与漾濞县鑫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有废矿物油收集、运输、处置合同,与云南德宏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芒市东驿物流分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转运合同。四是经现场核查,临沧育红商贸有限公司现贮存有废矿物油78.48吨,未储存废铅蓄电池及其它危险废物,未发现有废机油、废电瓶等的处置设施设备;经核查该公司2020年11月以来的经营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超经营范围存放、处置、转移废矿物油的情况。
  三、处理整改情况
  经查证,本批次转办的2件举报件,立行立改1件、限期整改1件(重复举报件)。截至4月19日18:00,对第六批交办问题,立行立改共1件,限期整改共1件;当日下达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问责0人。
  第六批第1件举报问题属于限期整改,即:永德县伟石膏有限公司在永康镇朝阳村委会风吹山村民小组开采石膏石,导致农田污染和农作物受损问题。处理情况:一是永德县已对所涉农户耕地损坏、农作物受损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已完成核实工作,锁定受损农户户数、农田面积,其中,道路占用耕地18.785亩、涉及农户18户、每亩赔偿31000元,共计58.2335万元;覆压覆盖耕地受损面积82.968亩、涉及农户28户、每亩赔偿1000元,具体赔偿金额按受损年度计算,共计67.3112万元。二是车辆运输带来少量落石扬尘造成农作物受损耕地面积42.4亩、涉及农户15户,每亩赔偿500元,具体赔偿金额按受损年度计算,共计18.608万元;涉及其他赔偿农户2户,共计0.46万元。占用受损耕地面积、户数及赔偿标准,已经农户、企业、村民小组、村委会、永康镇司法所五方认定,企业已与涉及农户全部签订赔偿协议。经工作组协调,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完成全部144.6127万元赔付资金兑付工作。
  四、总体办结情况
  已办结2件。
  五、信息公开情况
  收到转办件后,临沧市及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级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ztzl85/zysthjbhdc/index.html)及时公示交办举报件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永德县在永德县广播电视台《永德新闻》、永德新闻公众号、七彩云端APP等栏目持续报道关于《永德县迅速行动整治风吹山违规采矿点》整治有关情况,公示转办件清单,并将相关宣传报道情况及时报送市委宣传部;临翔区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lx.gov.cn/lxqrmzf/lxqrmzf/ztzl3/zysthjbhdc18/698486/index.html)公开举报内容及办理情况(http://www.ynlx.gov.cn/lxqrmzf/lxqrmzf/ztzl3/zysthjbhdc18/700415/index.html)。
  六、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全面准确核实举报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