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X2YN202104270015问题核实情况的报告

刊发时间:2021-05-02 A3版  作者: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4月28日,我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300号”交办第22批编号为X2YN202104270015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临沧市高度重视,迅速责成凤庆县委、县人民政府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4270015;反映问题:临沧市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拟建在该县大兴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上游,并可能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举报人反映其多次受到相关部门威胁。
  二、属实情况
  经核查,投诉举报情况部分属实。1.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建设的情况属实。2.临沧市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拟建在该县大兴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上游,并可能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举报人反映其多次受到相关部门威胁。情况不属实。
  三、重复情况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反映问题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云环督转〔2021〕125号(受理编号:D2YN202104160018)、云环督转〔2021〕139号(受理编号:X2YN202104170004)、云环督转〔2021〕233号(受理编号:X2YN202104230010 )以及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件:督转〔2018〕89号(受理编号:D 530000201806120041)、督转〔2018〕282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70016)、督转〔2018〕297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80006)、督转〔2018〕320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300035)、督转〔2018〕347号(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20007)、督转〔2018〕388号(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50011)所反映问题基本相同。
  四、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尚未竣工投运。
  1.关于“拟建在该县大兴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上游,并可能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的问题。
  经现场核查:项目建设点旁无饮用水源地,项目周边涉及的洛党镇大兴村龚家湾、帮飘、上下兴街等9个小组群众饮用水全部由凤庆县洛党镇集镇供水厂统一供水,大兴温泉度假村取水点距项目点上游约230米。故投诉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评批复(云环审〔2018〕46号):“所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区初期雨水全部收集,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经临沧市多次组织现场检查核查,以及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督察组2021年3月4日到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现场督察,该项目正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规范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故投诉者反映的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举报人反映其多次受到相关部门威胁”的问题。
  一是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不仅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本轮督察期间收到对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重复举报,举报人还曾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及省、市纪委监委、人大、政协等上级部门举报。对上级转办的所有举报件,市、县有关部门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答复,从未阻止群众投诉举报,不存在有关部门威胁的情况。二是2021年4月24日工作组对凤庆县洛党镇派出所、信访办、大兴村等单位和部分村干部、村民小组长、部分村民进行了走访座谈调查,未发现当地村民被有关部门打击报复、村民因举报受到有关人员威胁的情况。故投诉情况不属实。
  (二)整改分类情况:立行立改类。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临沧市将进一步跟踪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加强项目建设运行的环境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合法合规。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返回
2024年04月29日  第8996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X2YN202104270015问题核实情况的报告

刊发时间:2021-05-02 A3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4月28日,我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300号”交办第22批编号为X2YN202104270015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临沧市高度重视,迅速责成凤庆县委、县人民政府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4270015;反映问题:临沧市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拟建在该县大兴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上游,并可能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举报人反映其多次受到相关部门威胁。
  二、属实情况
  经核查,投诉举报情况部分属实。1.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建设的情况属实。2.临沧市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拟建在该县大兴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上游,并可能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举报人反映其多次受到相关部门威胁。情况不属实。
  三、重复情况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反映问题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云环督转〔2021〕125号(受理编号:D2YN202104160018)、云环督转〔2021〕139号(受理编号:X2YN202104170004)、云环督转〔2021〕233号(受理编号:X2YN202104230010 )以及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件:督转〔2018〕89号(受理编号:D 530000201806120041)、督转〔2018〕282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70016)、督转〔2018〕297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80006)、督转〔2018〕320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300035)、督转〔2018〕347号(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20007)、督转〔2018〕388号(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50011)所反映问题基本相同。
  四、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尚未竣工投运。
  1.关于“拟建在该县大兴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上游,并可能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的问题。
  经现场核查:项目建设点旁无饮用水源地,项目周边涉及的洛党镇大兴村龚家湾、帮飘、上下兴街等9个小组群众饮用水全部由凤庆县洛党镇集镇供水厂统一供水,大兴温泉度假村取水点距项目点上游约230米。故投诉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评批复(云环审〔2018〕46号):“所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区初期雨水全部收集,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经临沧市多次组织现场检查核查,以及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督察组2021年3月4日到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现场督察,该项目正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规范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故投诉者反映的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举报人反映其多次受到相关部门威胁”的问题。
  一是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不仅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本轮督察期间收到对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重复举报,举报人还曾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及省、市纪委监委、人大、政协等上级部门举报。对上级转办的所有举报件,市、县有关部门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答复,从未阻止群众投诉举报,不存在有关部门威胁的情况。二是2021年4月24日工作组对凤庆县洛党镇派出所、信访办、大兴村等单位和部分村干部、村民小组长、部分村民进行了走访座谈调查,未发现当地村民被有关部门打击报复、村民因举报受到有关人员威胁的情况。故投诉情况不属实。
  (二)整改分类情况:立行立改类。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临沧市将进一步跟踪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加强项目建设运行的环境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合法合规。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