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第三十批总体办理情况的报告

刊发时间:2021-05-15 A2版  作者: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5月6日,临沧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425号”交办第三十批编号为D2YN202105050039的群众来电举报问题,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三十批受理编号为D2YN202105050039的群众来电举报问题为“临沧市云县茶房乡马街村干部某某毁林一亩后建房”。
  接转办单后,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责成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举报件转办至云县及市直相关部门,迅速核实举报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属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重复举报件数和相关情况。该转办件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件无关联。
  (三)总体调查核实情况。关于“临沧市云县茶房乡马街村干部某某毁林一亩后建房”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1、存在毁林220平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情况。茶房乡马街村2014年扩修小竹箐口至李家村上下组村组道路,在村组路扩建中,李某伟、李某福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在马街村李家村上组八丘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20平方米(李某伟涉及140平方米,其中:道路硬化临时用电建设了12.6平方米的简易电表安装房;李某福涉及80平方米),计划用于道路硬化施工备料场。截至目前,修建硬板路项目未申报成功。
  2、不存在村干部毁林一亩后建房情况。茶房乡马街村民委员会共有村组干部30名,其中村委干部6名,村民小组长20名,副组长4名。经排查,近两年内没有新建房屋的村组干部。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已于2021年5月6日完成被破坏林地、林木损失情况的鉴定工作,并根据调查情况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是李某伟、李某福已于2021年5月8日开始对被破坏的部分林地进行植被恢复。
  本批次经查证,立行立改0件、限期整改1件;截至5月13日18:00,对第三十批交办问题,立行立改共0件,限期整改共1件;当日下达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问责0人。
  四、总体办结情况
  未办结。
  五、信息公开情况
  收到转办件后,临沧市及云县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ztzl85/zysthjbhdc/714871/index.html)和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nyx.gov.cn/yxrmzf/zwdt78/tzgg63/715624/index.html))及时公开举报内容及办理情况。
  六、下步打算
  一是云县将对案件办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从严从速抓好后续查处和整改,依法依规处罚到位,经得住历史检验。二是督促李某伟、李某福按要求做好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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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第三十批总体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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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5月6日,临沧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425号”交办第三十批编号为D2YN202105050039的群众来电举报问题,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三十批受理编号为D2YN202105050039的群众来电举报问题为“临沧市云县茶房乡马街村干部某某毁林一亩后建房”。
  接转办单后,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责成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举报件转办至云县及市直相关部门,迅速核实举报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属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重复举报件数和相关情况。该转办件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件无关联。
  (三)总体调查核实情况。关于“临沧市云县茶房乡马街村干部某某毁林一亩后建房”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1、存在毁林220平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情况。茶房乡马街村2014年扩修小竹箐口至李家村上下组村组道路,在村组路扩建中,李某伟、李某福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在马街村李家村上组八丘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20平方米(李某伟涉及140平方米,其中:道路硬化临时用电建设了12.6平方米的简易电表安装房;李某福涉及80平方米),计划用于道路硬化施工备料场。截至目前,修建硬板路项目未申报成功。
  2、不存在村干部毁林一亩后建房情况。茶房乡马街村民委员会共有村组干部30名,其中村委干部6名,村民小组长20名,副组长4名。经排查,近两年内没有新建房屋的村组干部。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已于2021年5月6日完成被破坏林地、林木损失情况的鉴定工作,并根据调查情况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是李某伟、李某福已于2021年5月8日开始对被破坏的部分林地进行植被恢复。
  本批次经查证,立行立改0件、限期整改1件;截至5月13日18:00,对第三十批交办问题,立行立改共0件,限期整改共1件;当日下达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问责0人。
  四、总体办结情况
  未办结。
  五、信息公开情况
  收到转办件后,临沧市及云县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ztzl85/zysthjbhdc/714871/index.html)和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nyx.gov.cn/yxrmzf/zwdt78/tzgg63/715624/index.html))及时公开举报内容及办理情况。
  六、下步打算
  一是云县将对案件办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从严从速抓好后续查处和整改,依法依规处罚到位,经得住历史检验。二是督促李某伟、李某福按要求做好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