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档案馆关于征集“建党100周年”红色档案的公告

刊发时间:2021-07-30 A2版  作者: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重要指示精神,用档案见证中国共产党的百年辉煌,充分挖掘利用临沧红色档案资源,讲好红色故事,传播红色文化,更好地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也为了更好地保护散存于社会并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史料,临沧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1921年至2021年期间和临沧有关的各类红色档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921年至2021年期间,临沧地区形成的党史资料,包括重要党史人物、党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一)有关临沧党组织或党员具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和标志性实物,包括书信、日记、回忆录、印章、证书、证件、奖章、奖杯、奖状、锦旗、立功证明等。
  (二)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作出贡献的档案资料。
  (三)记录反映临沧重大党史活动的活动标识、老报纸、老杂志、老照片、音视频等。
  (四) 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子女、同事提供的口述历史资料等。
  (五) 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临沧地区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中形成的有价值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二、征集方式
  (一)本次建党100周年档案征集活动属无偿捐赠,本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二)此次征集的档案资料,经鉴定真实性后进馆,进馆保留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
  (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四) 捐赠前请联系工作人员,确保捐赠材料符合征集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本馆将视情况自行处理。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不接受数字化件和复印件、复制件。
  (二)照片应为未经电脑或手机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摄影者等。
  (三) 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电话、进馆捐赠、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临沧市档案馆联系。
  联系人:罗玉英
  联系电话:0883-2134278
  2145455
  电子邮箱lcda2005@163.com
  邮寄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30号临沧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6770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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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档案馆关于征集“建党100周年”红色档案的公告

刊发时间:2021-07-30 A2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重要指示精神,用档案见证中国共产党的百年辉煌,充分挖掘利用临沧红色档案资源,讲好红色故事,传播红色文化,更好地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也为了更好地保护散存于社会并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史料,临沧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1921年至2021年期间和临沧有关的各类红色档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921年至2021年期间,临沧地区形成的党史资料,包括重要党史人物、党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一)有关临沧党组织或党员具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和标志性实物,包括书信、日记、回忆录、印章、证书、证件、奖章、奖杯、奖状、锦旗、立功证明等。
  (二)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作出贡献的档案资料。
  (三)记录反映临沧重大党史活动的活动标识、老报纸、老杂志、老照片、音视频等。
  (四) 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子女、同事提供的口述历史资料等。
  (五) 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临沧地区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中形成的有价值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二、征集方式
  (一)本次建党100周年档案征集活动属无偿捐赠,本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二)此次征集的档案资料,经鉴定真实性后进馆,进馆保留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
  (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四) 捐赠前请联系工作人员,确保捐赠材料符合征集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本馆将视情况自行处理。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不接受数字化件和复印件、复制件。
  (二)照片应为未经电脑或手机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摄影者等。
  (三) 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电话、进馆捐赠、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临沧市档案馆联系。
  联系人:罗玉英
  联系电话:0883-2134278
  2145455
  电子邮箱lcda2005@163.com
  邮寄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30号临沧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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