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各族群众体验优质服务

刊发时间:2021-09-13 A2版  作者:金学艳 唐永胜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让各族群众体验优质服务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金学艳   通讯员  唐永胜)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过推行四“办”、实施四“化”、开展四个“创建”、提供四种“服务”,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贯穿窗口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让各族群众体验到贴心服务、细心服务、耐心服务。
  开展“网上办”,上线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上办理政务服务,解决各族群众办事“来回跑”问题。开展“掌上办”,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掌上办理政务服务,解决各族群众办事“多头跑”问题。开展“就近办”,推动“跨省通办”,异地办理政务服务,解决各族群众办事“多地跑”问题。开展“一次办”,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让群众一次办成政务服务,解决各族群众办事“多次跑”问题。
  实施“服务平台标准化”,建成 1 个市级、8 个县级、77 个乡级、6 个农场、940 个村级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实施“服务内容清单化”,公布权责清单、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 10 张清单,让各族群众知晓“我能办什么”。实施“服务方式多样化”,推动智慧政务建设,配备自助服务终端,提供 7×24 小时自助服务,打破窗口服务时间限制,延伸服务时长。实施“服务模式多元化”,通过“综窗”和“专窗”相结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并通过“好差评”系统,将服务好坏交给群众来评价。
  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以规范服务、便利服务、高效服务、文明服务为标准,每年创建并表彰优质服务窗口 10 个,激励窗口提升服务效能。创建“优质服务标兵”,以做钻研学习表率、做遵纪守法表率、做积极工作表率、做优质服务表率为目标,每年表彰奖励 20 名“优质服务标兵”,提升窗口工作人员荣誉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窗口”,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契机,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阵地作用,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评选,创建 6 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窗口”。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自觉性,以团结互助、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为标准,评选表彰 20 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综合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4 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事提供导办服务。配备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员 5 人,公开公示基本信息,通过现场翻译或电话翻译,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无偿语言翻译服务。设立帮办代办岗,配备 4 名专职帮办代办员,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代填表单、复印材料、跑腿代办等无偿服务。开辟窗口服务“绿色通道”,为紧急办理事项或偏远地区前来办事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先办理服务,节约群众办事时间,减少群众办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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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各族群众体验优质服务

刊发时间:2021-09-13 A2版  作者:金学艳 唐永胜 【字体:大 中 小】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让各族群众体验优质服务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金学艳   通讯员  唐永胜)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过推行四“办”、实施四“化”、开展四个“创建”、提供四种“服务”,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贯穿窗口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让各族群众体验到贴心服务、细心服务、耐心服务。
  开展“网上办”,上线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上办理政务服务,解决各族群众办事“来回跑”问题。开展“掌上办”,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掌上办理政务服务,解决各族群众办事“多头跑”问题。开展“就近办”,推动“跨省通办”,异地办理政务服务,解决各族群众办事“多地跑”问题。开展“一次办”,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让群众一次办成政务服务,解决各族群众办事“多次跑”问题。
  实施“服务平台标准化”,建成 1 个市级、8 个县级、77 个乡级、6 个农场、940 个村级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实施“服务内容清单化”,公布权责清单、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 10 张清单,让各族群众知晓“我能办什么”。实施“服务方式多样化”,推动智慧政务建设,配备自助服务终端,提供 7×24 小时自助服务,打破窗口服务时间限制,延伸服务时长。实施“服务模式多元化”,通过“综窗”和“专窗”相结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并通过“好差评”系统,将服务好坏交给群众来评价。
  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以规范服务、便利服务、高效服务、文明服务为标准,每年创建并表彰优质服务窗口 10 个,激励窗口提升服务效能。创建“优质服务标兵”,以做钻研学习表率、做遵纪守法表率、做积极工作表率、做优质服务表率为目标,每年表彰奖励 20 名“优质服务标兵”,提升窗口工作人员荣誉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窗口”,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契机,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阵地作用,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评选,创建 6 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窗口”。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自觉性,以团结互助、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为标准,评选表彰 20 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综合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4 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事提供导办服务。配备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员 5 人,公开公示基本信息,通过现场翻译或电话翻译,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无偿语言翻译服务。设立帮办代办岗,配备 4 名专职帮办代办员,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代填表单、复印材料、跑腿代办等无偿服务。开辟窗口服务“绿色通道”,为紧急办理事项或偏远地区前来办事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先办理服务,节约群众办事时间,减少群众办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