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刊发时间:2021-11-01 A1版  作者:

  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通知明确,自10月15日起,我省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20%”范围内形成,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取消云南电网、保山电网和农垦电力供电范围内的工商业目录电价,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尽快进入市场,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发改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实施垄断协议等行为,电力企业、交易机构参与电力专场交易和结算电费等行为,以及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维护市场秩序。
  据云南电网公司发布的消息,原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即日起可通过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云南电力交易系统,自行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12月1日起,将按照代理购电价格向代理用户售电,过渡期继续按照原目录销售电价及相关政策执行。
  云南日报记者   段晓瑞
  原载《云南日报》2021年10月31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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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刊发时间:2021-11-01 A1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通知明确,自10月15日起,我省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20%”范围内形成,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取消云南电网、保山电网和农垦电力供电范围内的工商业目录电价,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尽快进入市场,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发改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实施垄断协议等行为,电力企业、交易机构参与电力专场交易和结算电费等行为,以及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维护市场秩序。
  据云南电网公司发布的消息,原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即日起可通过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云南电力交易系统,自行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12月1日起,将按照代理购电价格向代理用户售电,过渡期继续按照原目录销售电价及相关政策执行。
  云南日报记者   段晓瑞
  原载《云南日报》2021年10月31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