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年,临沧城乡清洁管理得怎么样

刊发时间:2021-12-08 A3版  作者:阮海燕 张红林 王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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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人民的根本福祉,事关最美临沧建设。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临沧一直在努力,并举全市之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2018年12月12日,《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临沧市城乡清洁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条例》颁布实施三年,实施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城乡环境有了哪些变化?请看记者的调查。

 

干部群众清洁意识明显提升

  举措: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加强对《条例》的宣传。
  亮点:组织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组进行宣传《条例》,增强干部群众清洁意识、环保意识。
  实例一:“现在的沧源县城,到处绿树成荫,鲜花竞放,让人赏心悦目。生活在这样的生态园林县城很幸福。”说起沧源佤族自治县近年来生活环境的变化,肖阿姨有说不完的赞美之词。肖阿姨口中的变化,正是《条例》实施以来的细节变化之一。
  自《条例》颁布实施后,沧源县以提升全民道德素质、培养文明行为为抓手,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让“洁净沧源”入家入户、入心入脑;组织开展 “美德在我心”“净化我家、美化我院、整洁我居”等多种形式的生态道德实践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从而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洁净沧源”行动计划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沧源县还深入推进全民爱国卫生运动,严格落实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从源头上防治扬尘污染,以提升城乡“颜值”,使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品牌感染力、影响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天蓝地绿、空气清新,干净整洁、小而精致,是宜居宜游之地。”这是到沧源旅游度假的外地游客对这座边境小城的评价。
  实例二: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中,临翔区始终认为重中之重就是要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让爱护环境卫生成为村民的行动自觉。《条例》颁布之初,临翔区委、区政府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开展。章驮乡就借助实干队走访入户之机,向群众宣传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性,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利用“大喇叭”每周三次循环播放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内容,完善村规民约,结合“周五全域洁净日”,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让村民的意识从“要我打扫”变成“我要打扫”,全乡呈现出“人人讲卫生,户户比洁净”的良好风气。南屏社区则通过打造“网格微家”,搭建民主议事的互动平台,广泛动员居民参与石匠村背街小巷的整治。通过整治,石匠村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转变,这一昔日城中村变为如今的城市新晋“网红”,成为市民茶余饭后的打卡之地。
  如今,无论是走在临翔区的城镇、乡村,你会发现,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等影响城乡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已逐渐减少,打扫卫生、爱护环境已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临翔区爱卫办主任王有光说,在潜移默化中,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爱村庄、爱家园、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逐渐养成。

 

《条例》配套机制得到健全完善

  举措:结合临沧实际制定配套制度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城乡清洁管理长效机制,为推动《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亮点:制定临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精细化管理、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等实施方案,以及临沧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度政策。不断完善乡村管理制度,建立“保洁员制度、垃圾收费制度、垃圾分类制度、村庄全日制保洁制度”四项制度,并将“四项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城乡清洁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为推动《条例》实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实例一:曾经的镇康县勐堆乡帮东村,由于村民卫生意识不强、村里杂物乱堆乱放,让原本山清水秀的地方失去了该有的样子。在《条例》的指导下,帮东村借助“周五爱卫日”、主题党日活动和“‘环境付费’+门前‘三包’机制”等载体,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到组到户到人,并按照每户每年付费170元的标准,统一聘请保洁员负责垃圾定期清运和村庄公共部分常态化保洁,全村人居环境有了质的提升。2020年,帮东村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村庄”。
  如今走进帮东村,看到的是平整干净的乡村道路、整洁有序的傣家“别墅”,绿意盎然的农家庭院,百年青树下孩童在嬉戏,这些让人艳羡的画面,正是镇康县持续在提升人居环境整治中,通过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中,以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村庄常态化治理的有效成果。
  实例二:云县大朝山西镇构建“镇、村组、网格员”三级责任体系,通过镇政府统筹调度,强化村委落实,村民积极参与,确保辖区环境干净整洁,有效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积极改善乡村风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网格员每天穿梭于村头巷尾,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同时开展巡查和环境整治,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云县茂兰镇安乐村则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决定,建立收取卫生费的制度,所收费用,用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除此之外,村里还制定了农户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实行村级道路保洁分段负责制,村委会定期不定期组织村民代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建章立制,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人居环境长效治理机制,有效巩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城乡清洁承载能力不断增强

  举措:不断加快全市城乡清洁设施建设步伐;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场(厂)、生活垃圾转运站,推进非城关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建和改造城乡公厕。
  亮点:全市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营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启动8县(区)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建成乡(镇)集镇区污水厂(站)63个,50个非城关乡镇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覆盖率达73.53%。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场(厂)11个,基本满足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15座,有效保障了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市68个非城关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乡(镇)中转站19个、垃圾处理设施63个。累计新建和改造城乡公厕1159座;累计完成农村卫生户厕44.6万座,累计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4.7万座,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68.1%。
  实例一:2020年,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邦丙乡投入配套设施建设资金280万元,建成“垃圾小屋”110间,购置垃圾桶500余只,采购垃圾转运车2辆,争取到压缩式垃圾车1辆,借助项目支持累计投入475.5万元,先后建成垃圾热溶解站2个、焚烧站1个。大力度的投入加上“卫生网格”化管理,带来的是人居环境的改善。
  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作为主要切入口,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带动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这是邦丙乡的做法。针对村与村跨度大、运距远、成本大的实际,该乡推行三种运行模式,使垃圾处理全覆盖:临近县城的邦况村,依托县美城环卫公司处理垃圾;管理经验成熟的忙安村在提升“洁净忙安”的基础上,成立由10人组成的保洁队,依托建成的垃圾焚烧站处理垃圾;岔箐、南榔、南协等7个行政村,由乡垃圾处理站统一运作,分别在岔箐村垃圾热溶解站、邦丙村垃圾热溶解站处理垃圾。“以前我们村没有垃圾堆放点,村里的垃圾随意堆放。现在,每个村的出路口都有垃圾屋,我们每天外出干农活时顺便把垃圾带到垃圾屋堆放,村里的环境越来越好了。”邦丙乡南榔二组村民杨国应说。
  实例二:由于受传统陋习等因素的影响,厕所问题曾经是农村环境治理中一个难啃的“硬骨头”,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推进进程。2019年永德县制定了“三年行动”改厕计划,分批分期进行“厕所革命”。
  班卡乡放马场村支部书记杨国伟介绍说,在政策的引导下,乡里大干“厕所革命”,如今,水箱一冲,厕所就干干净净没有异味。“活到这个岁数,在家里上厕所,又舒适又方便。”永德县大雪山乡大岩房村丙岩组87岁村民董七一个劲地夸家里的新厕所。
  从当初的动员,到如今家家户户自觉改厕,永德县的厕所革命有力推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摸排,全县农村应新建厕所26576户、应新建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96座目前,全县已完成户厕新建23342户,完成公厕新建82座,其余正在如火如荼地施工中。

 

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举措:加快美丽公路、美丽村庄、洁净村庄、洁净庭院、鲜花盛开村庄建设和创建森林城市,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亮点:全市累计建成美丽公路3271 公里,美丽村庄 2000 个,洁净村庄 6205 个,洁净庭院 80841 个,鲜花盛开村庄 320 个,省级美丽乡村 25 个。实现公共厕所全面达标,洗手设施全面配套,卫生乡(镇)覆盖率达 80.6%、卫生村覆盖率达 64.96%,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实例一:凤庆县安石村从曾经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如今已是闻名的“中国滇红第一村”“全国文明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细探变化的背后,《条例》有一定助推作用。在《条例》的引导下,安石村通过实施“房、路、水、电、灶、圈、厕”改造,积极推进“家园、田园、水源”洁净工程,全村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村子的变化,也让村民树立起了维护美丽乡村、健康产业的观念,如今村民们都按照绿色生态的方式种植和加工茶叶。
  安石村的变化只是凤庆县城乡环境提升的一隅。近年来,凤庆县通过把“美丽县城”建设与全国“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同步推进。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凤庆在加强城市风貌设计的同时,完成县城过境河流治理,营造林绿水清的良好河道生态环境,为市民打造出了青山相望、绿带贯穿的生态格局。
  实例二: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允捧村芒信组,一栋栋傣族新居坐落在翠竹和绿色蔗林中,房前屋后鲜花盛开,进村道路干净整洁。“以前可不是这样。”芒信组组长刀新荣介绍说,在《条例》的推动下,村里采取“一路一区一户”模式,实行“一整齐、两定期、三干净”户卫生保洁制度、门前三保和划段包干责任制度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芒信组内的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私搭乱建、柴草乱堆等不文明行为全部消除,组内配有商业网点、健身场所和文化中心,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家家户户门前还种起了林果和花卉,村庄、庭院实现绿化、亮化、美化,人居环境才发生了大的改观。
  在洁净村庄建设中,耿马从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积极推行村庄“一整齐、两定期、三干净”理念,让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如今,随着人居环境的改善,扮靓自身颜值的各村寨热闹了起来,各地游客纷纷慕名前去打卡,感受乡土田园风光、体验边境民族文化。

 

        在《条例》的法律制度保障下,我市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临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宣传效果不如预期、严格执法尚有差距、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进一步发挥《条例》制度保障作用,推进临沧城乡清洁依法治理,为建设美丽临沧提供法治保障。

  存在问题:《条例》的宣传效果不如预期
  《条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宣传机制,宣传工作存在盲区,《条例》的关注度和知晓度不高,贯彻执行《条例》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
  对策建议:加强普法宣传
  把《条例》宣传普及工作纳入“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和普法考核重要内容,采取增印发放《条例》以及在市、县(区)主流媒体和新型社交网络媒体开展《条例》的贯彻实施宣传报道等多种有效的方式,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市、县(区)主流媒体曝光“脏、乱、差”、执法不严等现象,增强城乡居民依法治理环境卫生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建美丽家园。
  存在问题:严格执法尚有差距
  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对执行《条例》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人员、执法经费、设施配备不足,部门职责交叉,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等情况依然存在;乡(镇)、村没有日常的执法机构和专门的执法队伍,乡(镇)、村区域执法处于空白状态,虽已逐步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但未能实现分类收集和处理。
  对策建议:抓实严格执法
  各级政府要将《条例》的贯彻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履行好城乡清洁管理的主体责任,把贯彻《条例》作为推进临沧市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卫生城市、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抓好。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配合、协调和信息共享,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教育力度,推动《条例》得到更好、更有效地贯彻执行。
  存在问题: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到位
  部分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条例》实施不够重视,对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不够到位,执法检查不够深入。
  对策建议:强化监督检查
  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工作监督机制,扎实抓好对相关部门和县(区)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条例》在各县(区)和基层有效贯彻执行。

 

短评

为建设更加美丽的临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没有贯彻执行,再好的法规也只是一纸空文。
  《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颁布实施前,临沧城乡清洁管理工作面临着“无法可依”的矛盾。《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有效实施成为全社会不容回避的共同命题,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遵循。
  然而,《条例》实施的3年,总的来看,情况是好的,成效是明显的,但一些地方和领域还存在着严格执行尚有差距、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好的《条例》,需要好的贯彻执行。我们要倍加珍惜和自觉运用《条例》实施3年来的宝贵经验,在持续深入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和效果,并在群众中形成清洁意识和行为自觉,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建设更加美丽的临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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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年,临沧城乡清洁管理得怎么样

刊发时间:2021-12-08 A3版  作者:阮海燕 张红林 王正强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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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人民的根本福祉,事关最美临沧建设。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临沧一直在努力,并举全市之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2018年12月12日,《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临沧市城乡清洁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条例》颁布实施三年,实施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城乡环境有了哪些变化?请看记者的调查。

 

干部群众清洁意识明显提升

  举措: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加强对《条例》的宣传。
  亮点:组织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组进行宣传《条例》,增强干部群众清洁意识、环保意识。
  实例一:“现在的沧源县城,到处绿树成荫,鲜花竞放,让人赏心悦目。生活在这样的生态园林县城很幸福。”说起沧源佤族自治县近年来生活环境的变化,肖阿姨有说不完的赞美之词。肖阿姨口中的变化,正是《条例》实施以来的细节变化之一。
  自《条例》颁布实施后,沧源县以提升全民道德素质、培养文明行为为抓手,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让“洁净沧源”入家入户、入心入脑;组织开展 “美德在我心”“净化我家、美化我院、整洁我居”等多种形式的生态道德实践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从而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洁净沧源”行动计划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沧源县还深入推进全民爱国卫生运动,严格落实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从源头上防治扬尘污染,以提升城乡“颜值”,使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品牌感染力、影响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天蓝地绿、空气清新,干净整洁、小而精致,是宜居宜游之地。”这是到沧源旅游度假的外地游客对这座边境小城的评价。
  实例二: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中,临翔区始终认为重中之重就是要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让爱护环境卫生成为村民的行动自觉。《条例》颁布之初,临翔区委、区政府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开展。章驮乡就借助实干队走访入户之机,向群众宣传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性,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利用“大喇叭”每周三次循环播放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内容,完善村规民约,结合“周五全域洁净日”,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让村民的意识从“要我打扫”变成“我要打扫”,全乡呈现出“人人讲卫生,户户比洁净”的良好风气。南屏社区则通过打造“网格微家”,搭建民主议事的互动平台,广泛动员居民参与石匠村背街小巷的整治。通过整治,石匠村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转变,这一昔日城中村变为如今的城市新晋“网红”,成为市民茶余饭后的打卡之地。
  如今,无论是走在临翔区的城镇、乡村,你会发现,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等影响城乡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已逐渐减少,打扫卫生、爱护环境已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临翔区爱卫办主任王有光说,在潜移默化中,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爱村庄、爱家园、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逐渐养成。

 

《条例》配套机制得到健全完善

  举措:结合临沧实际制定配套制度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城乡清洁管理长效机制,为推动《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亮点:制定临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精细化管理、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等实施方案,以及临沧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度政策。不断完善乡村管理制度,建立“保洁员制度、垃圾收费制度、垃圾分类制度、村庄全日制保洁制度”四项制度,并将“四项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城乡清洁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为推动《条例》实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实例一:曾经的镇康县勐堆乡帮东村,由于村民卫生意识不强、村里杂物乱堆乱放,让原本山清水秀的地方失去了该有的样子。在《条例》的指导下,帮东村借助“周五爱卫日”、主题党日活动和“‘环境付费’+门前‘三包’机制”等载体,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到组到户到人,并按照每户每年付费170元的标准,统一聘请保洁员负责垃圾定期清运和村庄公共部分常态化保洁,全村人居环境有了质的提升。2020年,帮东村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村庄”。
  如今走进帮东村,看到的是平整干净的乡村道路、整洁有序的傣家“别墅”,绿意盎然的农家庭院,百年青树下孩童在嬉戏,这些让人艳羡的画面,正是镇康县持续在提升人居环境整治中,通过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中,以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村庄常态化治理的有效成果。
  实例二:云县大朝山西镇构建“镇、村组、网格员”三级责任体系,通过镇政府统筹调度,强化村委落实,村民积极参与,确保辖区环境干净整洁,有效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积极改善乡村风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网格员每天穿梭于村头巷尾,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同时开展巡查和环境整治,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云县茂兰镇安乐村则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决定,建立收取卫生费的制度,所收费用,用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除此之外,村里还制定了农户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实行村级道路保洁分段负责制,村委会定期不定期组织村民代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建章立制,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人居环境长效治理机制,有效巩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城乡清洁承载能力不断增强

  举措:不断加快全市城乡清洁设施建设步伐;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场(厂)、生活垃圾转运站,推进非城关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建和改造城乡公厕。
  亮点:全市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营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启动8县(区)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建成乡(镇)集镇区污水厂(站)63个,50个非城关乡镇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覆盖率达73.53%。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场(厂)11个,基本满足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15座,有效保障了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市68个非城关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乡(镇)中转站19个、垃圾处理设施63个。累计新建和改造城乡公厕1159座;累计完成农村卫生户厕44.6万座,累计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4.7万座,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68.1%。
  实例一:2020年,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邦丙乡投入配套设施建设资金280万元,建成“垃圾小屋”110间,购置垃圾桶500余只,采购垃圾转运车2辆,争取到压缩式垃圾车1辆,借助项目支持累计投入475.5万元,先后建成垃圾热溶解站2个、焚烧站1个。大力度的投入加上“卫生网格”化管理,带来的是人居环境的改善。
  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作为主要切入口,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带动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这是邦丙乡的做法。针对村与村跨度大、运距远、成本大的实际,该乡推行三种运行模式,使垃圾处理全覆盖:临近县城的邦况村,依托县美城环卫公司处理垃圾;管理经验成熟的忙安村在提升“洁净忙安”的基础上,成立由10人组成的保洁队,依托建成的垃圾焚烧站处理垃圾;岔箐、南榔、南协等7个行政村,由乡垃圾处理站统一运作,分别在岔箐村垃圾热溶解站、邦丙村垃圾热溶解站处理垃圾。“以前我们村没有垃圾堆放点,村里的垃圾随意堆放。现在,每个村的出路口都有垃圾屋,我们每天外出干农活时顺便把垃圾带到垃圾屋堆放,村里的环境越来越好了。”邦丙乡南榔二组村民杨国应说。
  实例二:由于受传统陋习等因素的影响,厕所问题曾经是农村环境治理中一个难啃的“硬骨头”,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推进进程。2019年永德县制定了“三年行动”改厕计划,分批分期进行“厕所革命”。
  班卡乡放马场村支部书记杨国伟介绍说,在政策的引导下,乡里大干“厕所革命”,如今,水箱一冲,厕所就干干净净没有异味。“活到这个岁数,在家里上厕所,又舒适又方便。”永德县大雪山乡大岩房村丙岩组87岁村民董七一个劲地夸家里的新厕所。
  从当初的动员,到如今家家户户自觉改厕,永德县的厕所革命有力推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摸排,全县农村应新建厕所26576户、应新建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96座目前,全县已完成户厕新建23342户,完成公厕新建82座,其余正在如火如荼地施工中。

 

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举措:加快美丽公路、美丽村庄、洁净村庄、洁净庭院、鲜花盛开村庄建设和创建森林城市,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亮点:全市累计建成美丽公路3271 公里,美丽村庄 2000 个,洁净村庄 6205 个,洁净庭院 80841 个,鲜花盛开村庄 320 个,省级美丽乡村 25 个。实现公共厕所全面达标,洗手设施全面配套,卫生乡(镇)覆盖率达 80.6%、卫生村覆盖率达 64.96%,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实例一:凤庆县安石村从曾经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如今已是闻名的“中国滇红第一村”“全国文明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细探变化的背后,《条例》有一定助推作用。在《条例》的引导下,安石村通过实施“房、路、水、电、灶、圈、厕”改造,积极推进“家园、田园、水源”洁净工程,全村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村子的变化,也让村民树立起了维护美丽乡村、健康产业的观念,如今村民们都按照绿色生态的方式种植和加工茶叶。
  安石村的变化只是凤庆县城乡环境提升的一隅。近年来,凤庆县通过把“美丽县城”建设与全国“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同步推进。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凤庆在加强城市风貌设计的同时,完成县城过境河流治理,营造林绿水清的良好河道生态环境,为市民打造出了青山相望、绿带贯穿的生态格局。
  实例二: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允捧村芒信组,一栋栋傣族新居坐落在翠竹和绿色蔗林中,房前屋后鲜花盛开,进村道路干净整洁。“以前可不是这样。”芒信组组长刀新荣介绍说,在《条例》的推动下,村里采取“一路一区一户”模式,实行“一整齐、两定期、三干净”户卫生保洁制度、门前三保和划段包干责任制度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芒信组内的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私搭乱建、柴草乱堆等不文明行为全部消除,组内配有商业网点、健身场所和文化中心,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家家户户门前还种起了林果和花卉,村庄、庭院实现绿化、亮化、美化,人居环境才发生了大的改观。
  在洁净村庄建设中,耿马从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积极推行村庄“一整齐、两定期、三干净”理念,让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如今,随着人居环境的改善,扮靓自身颜值的各村寨热闹了起来,各地游客纷纷慕名前去打卡,感受乡土田园风光、体验边境民族文化。

 

        在《条例》的法律制度保障下,我市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临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宣传效果不如预期、严格执法尚有差距、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进一步发挥《条例》制度保障作用,推进临沧城乡清洁依法治理,为建设美丽临沧提供法治保障。

  存在问题:《条例》的宣传效果不如预期
  《条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宣传机制,宣传工作存在盲区,《条例》的关注度和知晓度不高,贯彻执行《条例》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
  对策建议:加强普法宣传
  把《条例》宣传普及工作纳入“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和普法考核重要内容,采取增印发放《条例》以及在市、县(区)主流媒体和新型社交网络媒体开展《条例》的贯彻实施宣传报道等多种有效的方式,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市、县(区)主流媒体曝光“脏、乱、差”、执法不严等现象,增强城乡居民依法治理环境卫生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建美丽家园。
  存在问题:严格执法尚有差距
  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对执行《条例》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人员、执法经费、设施配备不足,部门职责交叉,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等情况依然存在;乡(镇)、村没有日常的执法机构和专门的执法队伍,乡(镇)、村区域执法处于空白状态,虽已逐步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但未能实现分类收集和处理。
  对策建议:抓实严格执法
  各级政府要将《条例》的贯彻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履行好城乡清洁管理的主体责任,把贯彻《条例》作为推进临沧市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卫生城市、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抓好。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配合、协调和信息共享,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教育力度,推动《条例》得到更好、更有效地贯彻执行。
  存在问题: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到位
  部分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条例》实施不够重视,对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不够到位,执法检查不够深入。
  对策建议:强化监督检查
  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工作监督机制,扎实抓好对相关部门和县(区)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条例》在各县(区)和基层有效贯彻执行。

 

短评

为建设更加美丽的临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没有贯彻执行,再好的法规也只是一纸空文。
  《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颁布实施前,临沧城乡清洁管理工作面临着“无法可依”的矛盾。《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有效实施成为全社会不容回避的共同命题,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遵循。
  然而,《条例》实施的3年,总的来看,情况是好的,成效是明显的,但一些地方和领域还存在着严格执行尚有差距、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好的《条例》,需要好的贯彻执行。我们要倍加珍惜和自觉运用《条例》实施3年来的宝贵经验,在持续深入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和效果,并在群众中形成清洁意识和行为自觉,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建设更加美丽的临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