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计法治工作的思考

刊发时间:2021-12-13 A3版  作者:马明

  法治兴则国家兴,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和全面安排,提出了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国家。作为统计调查部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坚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工作对统计调查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一、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法治建设空前重视。中央深改组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多个统计改革文件,对统计工作进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统计工作进行指示批示,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明确了路径和法律规范。
  当前,统计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统计基层基础薄弱,部分地区和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重数据,轻质量;二是统计法治意识不强,调查对象依法报数,依实报数的自觉性还不够高;三是执法能力弱,统计法治震慑力不强,违反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不按统计操作规程调查、疏于数据管理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统计工作的开展。充分认清当前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 打造依法统计新常态,努力破解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迫在眉睫。
  走进新时代,统计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当前,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对依法统计依法调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CPI、劳动力调查、粮食畜牧业等民生调查任务,这些数据都与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直接相关,与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息息相关,数据的真实可信关系到政府制定决策的准确及时。因此必须不断加强统计法治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积极探索依法统计调查的路径
  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教育引导作用, 把好思想认识、行为观念“总开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定不移地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坚持把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作为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的重要抓手,尊法守法,坚决捍卫《统计法》的权威,营造全社会尊重统计法律的氛围,强化人们依法治统的法治信仰。让敬重和敬畏《统计法》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抓实统计法治工作的关键主体,种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 “责任田”。认真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制定完善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系统《统计机构责任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责任清单,做好具体工作的统筹、监督、管理和落实。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组长承担监督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激发“不想”“不敢”造假的责任担当,确保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拓宽统计普法宣传渠道,营造依法统计调查的“新环境”。深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促进各级领导带头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带头遵守执行统计法的行动自觉;加强调查队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严管数据质量、依法抵制干扰、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能力;把普法宣传贯穿于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工作调研指导、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各个环节,提高调查对象依法报数的行动自觉;组织开展好统计调查法律事务告知工作。明确统计调查对象享有的法律权利、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度和重视度;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知晓度,营造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新环境。
  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让“双刃剑”彰显统计法治权威。坚持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夯实统计调查工作基础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新形势下统计执法的任务和要求,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调整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充分调动执法力量,严格按照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流程。加大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提高统计法治的严肃性,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以实际行动遏制统计违法行为,提升国家统计调查的权威,切实做到用法规制度保障数据真实准确,用法律武器捍卫政府统计公信力。

返回
2024年05月10日  第9213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对统计法治工作的思考

刊发时间:2021-12-13 A3版  作者:马明 【字体:大 中 小】

  法治兴则国家兴,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和全面安排,提出了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国家。作为统计调查部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坚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工作对统计调查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一、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法治建设空前重视。中央深改组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多个统计改革文件,对统计工作进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统计工作进行指示批示,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明确了路径和法律规范。
  当前,统计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统计基层基础薄弱,部分地区和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重数据,轻质量;二是统计法治意识不强,调查对象依法报数,依实报数的自觉性还不够高;三是执法能力弱,统计法治震慑力不强,违反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不按统计操作规程调查、疏于数据管理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统计工作的开展。充分认清当前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 打造依法统计新常态,努力破解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迫在眉睫。
  走进新时代,统计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当前,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对依法统计依法调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CPI、劳动力调查、粮食畜牧业等民生调查任务,这些数据都与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直接相关,与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息息相关,数据的真实可信关系到政府制定决策的准确及时。因此必须不断加强统计法治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积极探索依法统计调查的路径
  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教育引导作用, 把好思想认识、行为观念“总开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定不移地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坚持把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作为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的重要抓手,尊法守法,坚决捍卫《统计法》的权威,营造全社会尊重统计法律的氛围,强化人们依法治统的法治信仰。让敬重和敬畏《统计法》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抓实统计法治工作的关键主体,种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 “责任田”。认真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制定完善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系统《统计机构责任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责任清单,做好具体工作的统筹、监督、管理和落实。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组长承担监督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激发“不想”“不敢”造假的责任担当,确保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拓宽统计普法宣传渠道,营造依法统计调查的“新环境”。深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促进各级领导带头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带头遵守执行统计法的行动自觉;加强调查队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严管数据质量、依法抵制干扰、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能力;把普法宣传贯穿于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工作调研指导、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各个环节,提高调查对象依法报数的行动自觉;组织开展好统计调查法律事务告知工作。明确统计调查对象享有的法律权利、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度和重视度;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知晓度,营造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新环境。
  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让“双刃剑”彰显统计法治权威。坚持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夯实统计调查工作基础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新形势下统计执法的任务和要求,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调整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充分调动执法力量,严格按照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流程。加大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提高统计法治的严肃性,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以实际行动遏制统计违法行为,提升国家统计调查的权威,切实做到用法规制度保障数据真实准确,用法律武器捍卫政府统计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