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共促全民阅读·共建书香云南 上一版 下一版  

读书与生活

□ 许文舟

喜欢读书,最早发现我这个爱好的,是姐姐。当年她背着一些土特产,领着我赶鲁史街,等她把一背箩山药、芋头卖完时,才发现我不见了,她急得直哭。

而我,早已沿着长街穿过人群,摸到一家书店。在书店老板的注视下,我一头扎进了小人书的世界。那时我才七岁,姐姐找到我时,又气又急,一边骂一边哭。可骂归骂,见我坚持想要那本连环画,她还是掏钱买了下来。记得那本连环画价格是一毛七分。

揣着连环画回到学校,我总觉得衣袋里装的不是书,而是一沓钱,时不时就用手按按。那书紧贴着我的腹部,竟传来丝丝暖意。上课的时候,我忍不住把连环画偷偷拿出来,压在课本下看。书里的诗句虽似懂非懂,但那些精美彩色的图画,却吸引着我的眼球。老师很快发现了我的小动作,他从黑板前直接蹿到我面前,一把抽出我压在课本下的连环画。我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心想:完了。老师的双手分别扯住书的两边,只要稍一用力,那本美丽的连环画就会像雪片一样碎落。但他没有撕,只是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了一声“没收你的书”,不由分说地把书揣进了他宽宽的衣袋。

当我一脸无奈地回到家里,还没等开口,邻家女孩就把我上课看连环画被没收的事告诉了姐姐。姐姐知道后也很生气,那本书可是她卖十斤山药的收入啊。不过她没骂我,只是在我脑门上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命令我想办法从老师手里要回书来。第二天,我厚着脸皮来到老师住处,门关着,里面传来老师的声音:“八路军,进村了,我在后面跟着跑。叔叔问,做什么,我要当兵把国保。”原来老师在读我的连环画呢!我轻轻敲了一下门,老师停下来,问我做什么。我说要回我的连环画。老师说:“行啊,那你说说书里都写了些什么。”他大概没想到,头天晚上,我就在姐姐的帮助下把书里的故事都看完了,就连重要的诗句也背得滚瓜烂熟。最后老师把书还给了我,叮嘱:“你爱读书是好事,但上课不能看连环画,分心了可不好。”说完,他还把他珍藏的几册连环画一同借给了我。

许多年后,我走出校园,看似离书本远了,可喜欢阅读的习惯却从没改变。一开始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这些古典名著,后来又接触外国文学,打工赚的钱几乎都用来买书。后来书价一个劲地攀升,买书成了奢望,我就开始泡书店“蹭书”看。在小书店里,翻看一通不买是过意不去的,老板会大眼小眼地瞪你,员工会说些不好听的话,那种窘境简直就是拿你当小偷一般。于是我练就了一套“蹭书”的功夫:比如帮老板拖拖地,给老板带带小孩,或者根据自己的喜好,给老板推荐书目,分析一下小城的读者喜好,帮老板选书。老板一高兴,我就成了半个“店主”,别说翻看店里的书,就算想抱回家看,老板也乐意。

读着读着,我开始做起了作家梦。先是模仿着某位作家的写法,把故乡的事写进去,满是廉价的歌颂。20世纪80年代是文学爱好者的天堂,我凭借着几首诗、几篇小文,从临时工转成正式工,从乡下调到县城,后来又重新回到学校,圆了大学梦。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巴尔扎克的《高老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莫泊桑作品《羊脂球》,都是在大学期间读的,我把别人谈恋爱的时间都用来恶补乡村中学没机会读到的课外书,还专门精读了《荷马史诗》《俄狄浦斯王》《伊索寓言》等古希腊文学作品。

相比美国文学,我更喜欢英国文学。《雪莱诗选》读得囫囵吞枣,《华伦夫人的职业》却精读了两遍。华伦夫人贫寒的身世、女儿薇薇的良知、峰回路转的结局,构成了这部预想之内又意料之外的“不快意的戏剧”,我对悲剧美的认知,就是从这部小说开始的。让我第一次为书流泪的,是国内长篇小说《第二次握手》。男女主角的信我每封都倒背如流,假期回到老家,坐在高高的玉米秆堆上,我一边读一边哭——那时我不懂爱情,却已悄悄初恋。

读书渐渐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生活也再也离不开读书。若问我为什么要读书,我恐怕也说不出能让所有人信服的答案。每次发工资,我都会挪出一部分用来买书。起初岳父岳母看不惯,说我都当父亲了,还天天花钱买小说看,这样下去拿什么养孩子、买房子?我的应对策略是,买了书就拼命做家务,这样可以减少岳母的不满。

白天能用来读书的时间不多,更多时候我是在夜读。这反倒让我体会到了夜读的好处,夜读能静下心来,思想跟上眼睛,读出书中的妙趣与深意。我会放上两支笔,一支红、一支黑,把书中的警句名言分门别类地标注出来,那些字迹就像一条生命的河流,能淘出真善美的砾砂。如果被书中的内容感动得实在不行,那就摘抄下来,留着告慰自己,安抚别人,赠与同事,读书读出来的一定是友情。在我生活的小城,夜幕常常是与麻将声一起落地的,朋友们大多被酒精裹挟着,而我拧开台灯,拾起前一晚未读完的书卷,一颗心便泊进比月光还干净的意境。“万物静观皆自得”,世上有许多事情,往往在静观中,会得到人生的哲理的启示,同理,读书也一样,只有在心静的情况下,才能如释重负。

做一个读书人,其实收获也很多。有些书启蒙了我的天智,有的书开窍了我的灵感,有的书更正了我的想法,有些书滋润了枯萎的理想。当然,读书不仅费钱,还费时间,学会灵活掌握时间,才能读好书。有的书适合放在枕边,失眠的夜晚,能陪着我解开思想的谜团;有些书需要带在身边,静下心来,用泡普洱茶的工夫,慢慢琢磨;有的书必须划线批注,摘抄到笔记本上,才能真正领略书的博大精深。有时候,书里找到的答案,并非完全正确,模棱两可之间,其实是你读得肤浅与潦草;有时候,一本书读罢,只得到一连串疑问,但却教会你如何在生活中去探寻真理的谜底。

人到中年,生活于我的仍然是繁忙,阅读的时间被杂事挤掉,但阅读的兴趣依然不减。随着创作的深入,我读的书也越来越杂,音乐、哲学、美术方面的书都有所涉猎,不求系统全面。意大利乔瓦尼席瓦尔第的《人体的解剖特征》,我是在病床上读完的,我觉得这本书不错,便将他推荐给美术学院读书的儿子。有些专业书不一定非要像小学生一样逐字逐句读完,浮光掠影式地浏览,其实也可以增加一些见地。特别是一些经典,读一遍是不行的,先对书有个大致的印象,之后再找时间慢慢攻克。

书到用时方恨少。对于作家来说,读书是成功的一条路,即便被称为天才的作家,也逃避不了这条道路。读书还要趁早,年轻时把大把时间浪费在恋爱或无聊的娱乐上,是件可惜的事情。当生命之舟停泊在中年的码头,才发现很多值得一读的好书还没有开卷,可再想抽出大量时间来读书,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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