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监狱企业改革发展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然而,当前监狱企业仍存在协同不够顺畅的问题。从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视角来看,监狱企业属于公益类国有企业,具有目的使命的公益性、职责任务的双重性等特殊性。监狱企业属地共建,指监狱企业与地方政府、社会力量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共同目标建立的制度化合作模式。优化监狱企业属地共建机制,是实现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构建社会负担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社会负担移交机制。成立由监狱企业、地方政府、资产接收单位等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开展清产核资,厘清资产权属,明确划转标准与时间节点;针对接收意愿不强的问题,由地方政府牵头协调,通过多元激励确保交得出、接得住、能管好。二是推进负担社会化衔接。将非核心社会管理需求有序移交地方政府或社会力量,使监狱企业聚焦主业;将后勤服务推向市场,通过规范采购遴选专业社会企业提供服务。三是建立负担化解保障机制。建立中央财政引导、省级财政为主、企业自筹补充的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调动改革积极性。
二、健全共建共治运行机制
一是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属地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监狱企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时,监狱企业要强化主体意识,主动承接地方产业链配套项目,实现互利共赢。二是高效沟通协调联动。在领导小组之下设立实体化运作的协调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聚焦解决具体难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联动指挥与处置流程。三是创新共建合作模式。探索项目化合作模式,围绕具体目标设立合作项目,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三、优化制度环境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支撑。建议加快出台监狱企业法,清晰界定其特殊法人定位,明确公益属性;以法律形式规范内部治理、权利义务及属地共建准则,理顺身份定位和权责划分。二是优化政策支持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设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技术升级、环保改造与人才培养;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打破人才流动壁垒,鼓励地方优秀人才到监狱企业兼职或开展技术服务,将人才培训纳入地方规划,建立与高校的联合培养机制。三是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单一经济指标考核模式,建立以社会效益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成效评估,涵盖机制搭建、项目落地、政策执行等关键板块,客观查摆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引导各方注重合作实效。
作者单位: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