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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盐碱地区高标准农田提质升级路径研析

□ 张亮

盐碱地是全球广泛分布的特殊土壤类型,对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影响深远。全球盐碱地总面积达13.81亿公顷,其中,20%具备科学改良为农用耕地的潜力。若能全面高效治理这些可改良的盐碱地,将有效增加粮食产量,对缓解全球粮食供需矛盾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盐碱地改造利用工作,密集出台各种政策提供全方位支撑。资金保障方面,中央财政设立专项治理基金,支持技术研发与推广;同时,通过税收优惠、金融贴息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科研创新层面,科技部设立专项科研项目,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跨学科协同创新,提升治理技术的科学性与精准度,为全国盐碱地治理筑牢技术根基。

滨州市地处盐碱地集中分布区域,主动对标国家战略部署,结合本地滨海盐碱地特质,构建了系统完善、切实可行的治理政策体系,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实践模式。该市认真落实《滨州市盐碱地治理行动计划》,设定2030年治理面积扩量、生态功能提质、农业产值增效的核心目标,推动盐碱地治理与生态修复、现代农业、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打造“治用结合、多维赋能”的治理新格局。

资金保障方面,针对盐碱地治理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痛点,滨州市构建了财政专项投入与分级精准补贴并行的双轨机制。一方面,设立市级专项治理基金,整合财政资源形成稳定投入合力;另一方面,按盐碱化程度实施差异化亩均补贴,针对轻度、中度、重度盐碱地制定不同补贴标准,精准匹配各类地块的治理资金需求。同时,通过简化补贴审核流程,确保资金直达一线、高效落地。

项目管理层面,滨州市依托“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设立“一站式”审批窗口,整合多部门权限推行并联审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降低治理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实施过程中,建立常态化进度跟踪机制,明确土壤含盐量等核心量化指标,以刚性约束保障治理质量,杜绝形式化治理。

生态保护层面,滨州市坚守可持续治理底线,出台《盐碱地生态保护条例》,构建起“红线管控、标准约束、刚性惩戒”的生态防护体系。一方面,划定专属生态红线区,严禁违规开发,重点保护滨海湿地与生物多样性;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土壤改良剂质量标准,严控重金属含量并定期开展抽样检测,防范土壤二次污染。同时,对违规开发、超标使用改良剂等行为设定明确惩戒标准,倒逼治理主体严守生态底线,实现开发与保护协同推进。

滨州市这套贴合地方实际、对接国家战略的治理体系,有效破解了资金、技术、审批、生态保护等难题,实现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操的无缝对接,成功推动本地盐碱地从“生态短板”转变为“农业发展增量”,为黄河流域乃至全国滨海盐碱地的综合治理、高标准农田提质升级,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可借鉴推广的实践经验。

作者单位:中共滨州市委党校(滨州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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